常云到!!!
人賤必有天收!!!
但如果那個賤人就是天與人之間的橋樑怎辦!?

以前有討論過這問題!!!
之所以成為代言人!!!
或發言人!!!
乃其本人意志薄弱!!!
毫無想法!!!
簡言之!!!

笨蛋一個!!!

而其給予人的第一印象總是不好!!!

證人一:
根本就是一個痞子!!!

證人二:
一看就不是個好東西!!!

本人追證!!!
請不要用藝術家或很有才氣這類的藉口來掩護你老本行的基本款造型!!!
這根本就是你的工作需要!!!

我真的沒有鑽牛角尖!!!
我真的也只有一點點偏見!!!
只是這事情總是週期性的會出現在我腦裡!!!
我也在想是否真有ㄧ天有榮幸可看到他(她)翻船!!!

可惱可惱!!!


照片跟文字內容毫無關係!!!
請Kaven不要做不適當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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